时间:2022-08-27 21:06:39 | 浏览:2670
伊犁州直法院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下沉”到最前沿、最末端、最基层,为人民法庭增势赋能,以“升级版”便民、暖民、亲民的“多元花式”全覆盖司法服务,助力乡村振兴、推动乡风文明,为伊犁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简称州法院)履行高级人民法院的部分职能和中级法院的全部职能,辖塔城、阿勒泰2个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和州直11个县市基层人民法院(文内所指法院)。
伊犁州分院的主更职责是:一是审理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的刑事、民事、行政上诉案件;二是审理自治州直属11县市的危害国家安全及重大刑事一审案件、涉外案件和应当由中级法院办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和执行案件,审理自治州直属县市基层法院一审的刑事、民事、行政上诉案件;三是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全州各级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审理自治州检察院抗诉的各类案件;四是指导、监督全州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
线上调解“便捷”,多元解纷“立体化”。“真没想到对方在外地,也能通过网络把我们的纠纷解决了,真是太方便了!”2021年7月10日,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爱新舍里镇村民刘某在拿到李某退还的1万元订金后高兴的说,爱新舍里人民法庭通过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仅用1个小时就成功在线调解刘某和李某的玉米秸秆买卖合同纠纷。
为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伊犁州直法院构建纠纷在线调解机制,抓实诉源治理、市域治理,充分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移动微法院等线上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在线邀请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调解中心)、行政机关、派出所、交警中队、保险金融调解机构、乡镇卫生院医患调解室、仲裁机构、公证机构、行业协会、妇联、特邀调解员等调解纠纷力量,开展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等工作,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线上非诉方式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建立多元调解电子“人才库”,将派出所民警、司法所干部、人民调解员、法律工作者、乡村干部、网格员等熟悉村情、了解乡情的人员分类纳入调解力量“电子台账”,根据案件类型有针对性筛选调解力量,并借助线上平台对辖区基层党员干部、特邀调解员、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工作指导培训,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牢牢把矛盾吸附在基层、化解在当地,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浓厚氛围。2021年以来,伊犁州直法院8个中心人民法庭均建立音视频调解室,线上调解各类案件2863件。
在线诉讼“增效”,审判执行“精细化”。“原以为打官司要拖很久,感谢你帮我解决了大难题。”在巴彦岱人民法庭,当事人马某激动地握着法官康健的手说。当日,伊宁法院巴彦岱法庭庭长康健通过云间庭审系统三地连线,最终以调解的方式解决了一场对方当事人均在异地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当事人通过远程签字确认调解协议,并自动履行了赔偿义务。
伊犁州直法院人民法庭坚持以人民群众需求为目标导向,积极探索线上线下联通、内网外网互动的“互联网+诉讼服务”新模式,配备自助立案服务一体机、诉讼和执行风险评估自助终端、智能诉状自助终端、自助阅卷终端等智能化设备,深入拓展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在线调解、云间庭审、电子送达、网上缴费、网上公开、在线直播等便民服务,降低诉讼成本支出,实现诉前、诉中、诉后各环节业务在互联网与法院专网之间自动衔接,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和律师参与诉讼,为矛盾纠纷化解提供跨时空、跨地域的“一站式”解决方案,真正让新疆各族群众切身感受到“指尖诉讼”的获得感、便捷度。自2021年年初以来,伊犁州直法院人民法庭审核通过网上立案申请3379件,完成网上开庭396次,网上调解2863次,电子送达5742次。
法官办案“减负”,业务流程“科学化”。“现在我们法官都在使用信息化平台编写文书,它能够自动生成模板,而且还能与办案系统同步,非常快速便捷,大大提高了我们的审判效率。”霍城县清水河人民法庭法官桑伟军说到。
为缓解人案矛盾,人民法庭积极培育干警信息化应用思维,引入“文书智能编写”“文书智能回填”、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类案检索、文书纠错等系统,全面开启无纸化办公新模式,在人民法庭通过办公系统完成公文的制作、审批、流转、电子签章,进一步规范公文管理,切实提高人民法庭办公效率,助力审判管理的精细化。
巡回审判“扩面”,智慧司法“流动化”。2021年9月20日,察布查尔县海努克人民法庭将巡回审判车开到了坎乡阿勒玛勒村,一场涉及数十家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案就地开庭,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现场制作、送达了调解书。附近的村民阿某说:“原来法院是这样审理案件的,在家门口就看到了,真不错。还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收获很大。”
人民法庭充分利用智慧巡回审判车“一站式”服务功能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当庭结案,现场制作法律文书、打印等服务,将“流动法庭”和“宣传平台”搬到牧区草原、工厂企业、旅游景区、田间地头、当事人的家中等农村交通不便偏远地区,扩大巡回审判范围。
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当庭结案,在群众家门口以案释法,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定纷止争,不但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还为当地群众带去触手可得的普法资源,让司法与民心同频共振。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
编辑:李璇
伊犁州直法院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下沉”到最前沿、最末端、最基层,为人民法庭增势赋能,以“升级版”便民、暖民、亲民的“多元花式”全覆盖司法服务,助力乡村振兴、推动乡风文明,为伊犁州
“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的深刻论断,为人民法院迈向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指出光明前景。如今,诉讼服务全年无休、24小时“不打烊”;全国3500多家法院上线中国移动微法院小程序;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向4.0版迈进,智慧法院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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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准确把握新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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